发布日期: 2015-06-29 17:58
退休,正是该享受悠闲时光的时候,您是否也对退休生活有所期待,有所要求呢?而退休后,收入下降,拿什么来保障生活水平?那计划好的旅行、会友、爱好是不是又要无奈地放弃呢?
“精莹人生”,越早投入越轻松!为您提前规划好退休生活,确定一份一直领到100岁的养老金!未雨绸缪,提前规划,不要忽略了未来的自己哦!
【产品特色】
1、年金基本保额可选
2、投保时年金领取时间可选
3、年金领取方式可选
4、年金至少领取20年
5、活得越长领取越多
6、领取时间可长达100岁
【如何购买】
投保人年龄:年满18(含)周岁
被保险人年龄:出生满30(含)天至60(含)周岁
保险期间:年满10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
交费期间:一次性交清、3年、5年、10年交
投保规则:3年、5年、10年交:最低5000元,且为1000元倍数
一次性交清:最低30000元,且为1000元倍数
基本保险金额: 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, 并在保单中载明。
【您可享受的保障】
年金:
年金开始领取日为被保险人达到年金起领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。
年金起领年龄为55周岁、60周岁、65周岁三档,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单中载明。
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的,自保险合同年金开始领取日(含)开始,若每一保单周月日被保险人生存,我们将于该保单周月日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0.85%给付一次年金。
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的,自保险合同年金开始领取日(含)开始,若每一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生存,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%给付一次年金。
身故保险金:
若被保险人于年金开始领取日(不含)前身故,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,同时保险合同终止:
(1)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(不计息);
(2)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。
若被保险人于年金开始领取日(含)后身故,按以下三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,同时保险合同终止:
(1)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累计所交保险费(不计息)扣除已领取的年金(不计息);
(2) 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;
(3) 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的,身故保险金计算公式为(240-已领取的年金期数)×0.85%×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;
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的,身故保险金计算公式为(20-已领取的年金期数)×10%×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,且该数额不小于零。
满期保险金:
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0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,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%给付祝寿金,同时保险合同终止。
(保险责任、责任免除、犹豫期、退保等事项详见合同条款)
【投保示例】
张先生,30 岁,选择“精莹人生”5年交费,年交保费10万元,60岁起每年领取57000元的养老金,其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为57万元,具体利益如下:
交纳保费:30-34周岁,每年交费10万元,共50万元;
生存领取:若60-100周岁生存,每年领取年金5.7万元,100周岁时额外领取祝寿金28.5万元,共计262.2万元;
身故赔付:若60周岁前身故,身故保险金为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(不计息)和身故时保险合同现金价值较大者,若55周岁身故,身故保险金为940500元;若60-99周岁身故,身故保险金为累计所交保险费(不计息)扣除已领取的年金(不计息)、20年未领的年金总额和当时现金价值较大者,若75周岁身故,身故保险金为964500元,若90周岁身故,身故保险金为654600元。